桂林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
一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、土地流转管理、承包合同的鉴证,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;
二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、所有权变更审核、产权纠纷案件查处、评估监督、收益分配监督管理;
三、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监督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、农村财务制度实施;
四、负责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实施、农民负担项目的审核备案、执法检查、案件调查处理、信访查处;
五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;
六、负责农业产业化的规划、政策实施、经营组织管理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;
七、贯彻实施农村合作社有关政策法规,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监督、指导;
八、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审查;
九、负责农村经济收支监测、农民收入和负担监测、农经统计信息管理、农经统计数据分析、为政府分析农村经济形势提供真实的系统资料;
十、依照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,规范和壮大农村合作社;
十一、承担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研工作;
十二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