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职责(检验检测中心)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、制度等;
二、拟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、计划;
三、开展农业环境质量调查、监测、预测和评价;
四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,对生产或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、监督管理。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,进行查封、扣押;
五、调查处理排放废水、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纠纷;
六、组织开展农业生态建设,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自然资源,开发无公害农产品,发展农业环境保护产业;
七、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,保护珍稀濒危生物资源及其近缘的生物资源;
八、宣传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知识,组织开展农业环境保护科学研究、推广农业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经验;
九、负责“桂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站”的日常运行、维护、信息采编;
十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